一、推荐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6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麻豆最新学生)。
二、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简称“硕师计划”);
(四)“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生(简称“支教团”)。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推免生类别中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和独立麻豆最新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已经获得2个及以上创新学分(不含创业、素质、技能等学分)。
(二)相关说明
1.对具有以下标志性成果的学生,在申请本年度“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中优先考虑:获得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取排名第一);或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在宁波大学核心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规定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EI(核心板)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作为负责人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称号;或为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是指招募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详细介绍见校团委网站。
3.各类推免生推荐资格其他条件详见《宁波大学关于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5〕70号)。
四、推荐依据与标准
(一)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依据与标准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生综合评分的排名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综合评分 =(总积点分/所修课程数)× 10 + 最小值(创新学分,20)
(二)免试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推荐依据与标准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团委会同研究生院、学生处、组织部、人事处等职能部门组织进行面试,根据综合评分排名予以推荐。
五、推荐名额
各麻豆最新学生可参考上年本麻豆最新推荐名额在短学期进行推免预申报,本学年各麻豆最新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及调剂细则学校将在9月11日正式下达。附件中《上年度各麻豆最新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一览表》可作为普通推免类别的参考;“硕师计划”和“支教团”上年度的名额分别是5个和3个。
六、推荐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符合各项类别推免资格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在7月20日(短学期第二周周一)16:00前向学工办陈老师提出申请(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并填写《宁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同时提交书面承诺(见附件1),保证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因擅自放弃致保研名额浪费者,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色人才推荐类别的还应同时提交3名(或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
七、其他
1. 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2. 所有申请推荐的材料是申请学生在2015年8月31日(含)之前在校期间取得。其中,学科竞赛必须以竞赛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论文和专著以正式出版为依据,专利以授权书为依据。
3. 关于我校推免生接收过程日程安排可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4. 由于教育部推免工作政策有重大变化,我校推免管理文件已随之调整,如有不明之处,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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